一、学校简介
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。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,始建于1949年,是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,1958年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,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。原隶属电力部、国家电力公司,2000年起,实行“中央与地方共建,以地方管理为主”的管理模式,2005年学校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。2012年学校入选为国家“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”重点建设高校。
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为己任,主动适应国家电力工业和吉林省的经济建设需求,形成了以电力特色为主,多学科交叉融合,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。学校共有14个学院,51个本科专业,涵盖了工、理、管、文、法、经、教育、艺术8个学科门类。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,现有电气工程、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、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,能源动力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,2个博士后流动站;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,现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,涵盖6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,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;拥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9个,其中一流学科4个、优势特色学科4个、新兴交叉学科1个。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3000人。
学校始终把大学生就业作为衡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、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,摆在突出位置抓好、抓实。学校在学生就业服务工作中,坚持“保持行业优势、拓展新型市场、加强就业指导、提升就业质量”的就业工作思路,不断完善就业工作机制,强化就业指导;努力构建就业服务体系,打造多元就业平台;深化人才培养特色,营造全员参与就业指导与服务的良好氛围,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。
学校注重结合实际,创新举措,不断提升管理、服务能力和水平,不断开创学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。学校工、理、管、文、法、经、教育、艺术等学科专业毕业生能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高质量就业。学校每年为毕业生举办线下专场招聘会540余场,近千余家企业招聘我校毕业生,为毕业生年均提供就业岗位近80000余个,涵盖电力、能源、建筑、制造、化工、信息传输、金融、文化、教育等多个行业。近年来,我校年均就业总人数中55%的毕业生到能源电力行业就业,其中涉电专业毕业生90%以上进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、中国南方电网公司、内蒙古电力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、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、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及地方能源电力集团等能源电力企业。
二、录取规则
(一)投档比例:我校根据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,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,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%以内;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。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,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。
(二)加减分优惠政策: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实际投档成绩为准,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。
(三)专业级差:录取专业时(内蒙古、浙江、山东、重庆、河北、辽宁考生除外),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,由高到低按“专业级差”方式依次录取。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依次为:3、2、1、0、0。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“招生计划1: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”的录取规则。
(四)优先级别:进档考生中,级差后投档成绩相同时,按照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。